被责令停产非法粉煤灰厂偷着生产?
摘要:“你们曾经连续报道的非法粉煤灰厂不是已经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连厂里的地上建筑设施都被依法没收了吗?怎么春节过后这家非法粉煤灰厂又大张旗鼓地开始生产了呢?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啊!”2月24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班定营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给本报打来电话说。
“你们曾经连续报道的非法粉煤灰厂不是已经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连厂里的地上建筑设施都被依法没收了吗?怎么春节过后这家非法粉煤灰厂又大张旗鼓地开始生产了呢?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啊!”2月24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班定营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给本报打来电话说。
这位村民所说的非法粉煤灰厂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班定营村与土左旗白庙子镇前本滩村交界处,名叫内蒙古景鸿粉煤灰有限公司。
本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这家粉煤灰厂在既没有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许可证,更没有获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经营3年。本报从2015年8月份以来对此事进行连续报道后,呼和浩特市环保局责成土左旗环保局予以调查,随后,土左旗环保局给内蒙古景鸿粉煤灰有限公司下发了停产通知书,并做出予以罚款5万元的决定。2016年1月上旬,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也专门下发红头文件,责成土左旗国土资源局依法严肃查处这家非法粉煤灰厂。
2月2日,本报以《非法粉煤灰厂被罚6万》为题继续对此事的处理结果进行了报道。文中提到:2月1日,土左旗国土资源局信访监察科科长杨宏志接受采访时称,该局已经对这家非法粉煤灰厂进行了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已经上报给了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杨宏志给记者出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于1月8日对内蒙古景鸿粉煤灰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于2014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左旗白庙子镇本滩村集体土地建设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60023.40元。限期15日内将罚款交到指定账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同时,杨宏志还告诉记者,非法粉煤灰厂负责人银俊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已经缴纳了27000元罚款,还有3万多元罚款尚未缴纳。此外,决定书上还强调,受罚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起6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90日内直接向土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土左旗国土资源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随后,土左旗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了没收这家粉煤灰厂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罚款60023.4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本报记者于2月24日上午接到村民反映的情况后再次赶到这家非法粉煤灰厂时却发现,一辆又一辆的大货车正在忙着从厂子里往外运输粉煤灰,厂内仍然是尘土飞扬一派忙碌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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