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得借理财产品变相揽储

质量快报 | 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来源:深圳商报 浏览:41 
摘要:商业银行不能利用理财产品变相揽储了。10月9日,银监会正式出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办法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同时还定义,私人银行客户是指金融净资产达到600万元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客户。


   商业银行不能利用理财产品变相揽储了。10月9日,银监会正式出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办法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同时还定义,私人银行客户是指金融净资产达到600万元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客户。

  不得承诺高收益

  办法称,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

  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产品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当由客户承担,并应当在销售文件中明确告知客户。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同时,商业银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

  昨日,深圳一银行理财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称,今年通过理财产品变相揽储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特别是一些储蓄紧张的小银行更为明显。监管部门出台这一规定,将更有利于银行理财市场有序的发展。

  不得进行夸大宣传

  据悉,银监会出台的办法还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理财产品,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不能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强”、“”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载明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和投资比例,并确保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按照销售文件约定比例合理浮动。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

  业内人士称,理财产品投资期内产品运行的不透明性一直存在,若银行能及时披露,那样会使得投资者更了解自己投资的产品。

  应评估风险承受力

  据悉,办法还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级,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未进行评估,商业银行不得再次向其销售理财产品。

  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潜在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理财产品设置适当的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

  此外,在办法中,银监会还定义了私人银行客户。办法称,私人银行客户是指金融净资产达到600万元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客户。商业银行为私人银行客户和高资产净值客户提供理财产品销售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银监会要求,银行向私人银行客户销售专门为其设计开发的理财产品或投资组合时,双方应当签订专门的理财服务协议,销售活动可按服务协议约定方式进行,但应当确保销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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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理财产品

  发行两千余款

  理财产品已是公认的“揽存利器”。而刚刚过去的三季末,它又一次成为银行的揽存节点。

  根据银率网的数据统计,截至9月28日,9月份商业银行共发行理财产品2149款,创下今年以来月发行新高,环比增长14.7%。记者根据不同统计网站数据综合,9月29日、30日两日发行的理财产品在65款左右。

  “季末考核压力很大。理财产品收益率高、期限短、风险低,银行不是要真正去增加多少中间业务收入,最根本的还是想多拉几个客户,冲点存款。”一位银行人士对记者称。

  9月,各个期限产品的发行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短期产品发行量增幅较为明显。1个月以内产品发行780款,占比36.3%,环比增长13.5%。1至3个月发行691款,占比32.2%,环比增长18.5%。投资期限3至6个月产品发行483款,占比22.5%,环比增长15.8%。同时,中期产品(投资期限为6个月~1年)发行量微增,发行147款,环比增长2.1%。长期产品(投资期限超过1年)发行39款,环比增长11.4%。

  当月,仅6个月到1年期的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出现了下滑,由8月的5.7%下滑0.3%到5.4%,其他期限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均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其中,投资期限1年期以上的平均预期收益率较8月上涨了1.6个百分点,达到8.7%。该银行人士表示,银行还是希望客户能够多购买1年期以上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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