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海南旅游团购陷阱

质量标准 | 电脑、软件/电脑项目合作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39 
摘要:海南省旅游质量管理监督管理所2日向游客提出4点警示,警防旅游团购陷阱。


  海南省旅游质量管理监督管理所2日向游客提出4点警示,警防旅游团购陷阱。

  据了解,随着旅游团购的“井喷”式增长,游客抱怨、疑问、投诉也越来越多,“本以为团购旅游很划算,结果5天玩下来,景点没怎么看,店倒是逛了不少,光购物就花了1000多元”;“原价660元,现在28元,仔细一瞧,还有很多表述模糊的自费项目,加起来和旅行社的报价也差不多了”;“没有合同,没有行程,甚至根本不是旅行社在组团,出现了问题怎么办?”以上即是游客对团购旅游的切身感受和评价。

  海南省旅游质量管理监督管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向广大游客发布今年第9号警示,海南省同时向游客提请注意:

  ,旅行社需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方可经营旅游业务,对于出境游、赴台游组团社则有更为严格的审批程序。

  第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其网站首页应当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旅游者在团购旅游时,应留意相关信息并核实。

  第三,对于超低价、超低折扣的旅游团购,旅游者务必谨慎选择,仔细阅读产品说明,甄别模糊表述,向零负团费说“不”。

  第四,购买旅游产品,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索取,确认旅游行程,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完)

返回顶部
相关搜索:
旅游团购陷阱

相关质量报告
质量报告浏览页-尾屏通栏
讨论区
已有 0位对此文章发表了看法,来自18.117.184.189的朋友,您可以参与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
我要评论
  • 评论标题:
  • 评论内容:

热门质量标准

更多 >>

热销产品

我要发布
质量报告浏览页-二屏右侧banner
  • 一比多网站:一比多一比多移动平台
  • 一比多咨询热线:18916846931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4088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7012688号-8 一比多(EBDoor)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998-2024 EBDoor.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