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被指乱戴“国酒帽”叶征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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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申请号为1991120、1991122和5514889的“国酒茅台”商标在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上显示“商标已无效”。由此可见,“国酒茅台”作为白酒商标明显违背了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规定。


  11月22日,我决定在浙江杭州起诉酒业巨头茅台。(起诉状暂时保密)在我起诉之前,我想公开一下起诉茅台背后的内幕,现公布如下。

  1、茅台借假“国酒”名号  大涨价太离谱  自毁前程

  如家里来了特别贵客,我会买“国酒茅台”招待他,但近来,我发现“国酒茅台”有一款飞天茅台,53度的,2000年左右,一瓶普通飞天茅台的售价仅为300多元。而现在杭州超市已经涨到了999元一瓶,有些地方还涨到了1100元、1200元一瓶。怎么涨的这么离谱啊!引起我的强烈不满。茅台这样做,忽悠大家多花冤枉钱。必然对消费者造成不公,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保守估计,一瓶茅台酒因“国酒”宣传功效,若多卖出100元,对茅台酒厂而言,是数以亿计的,这就是消费者的损失所在。

  我就上国家商标局查询了一下,突然发现贵州茅台酒厂曾于2001、2006、2007年3次提出“国酒”商标注册申请,但均遭驳回。

  申请号为1991120、1991122和5514889的“国酒茅台”商标在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上显示“商标已无效”。由此可见,“国酒茅台”作为白酒商标明显违背了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规定”。

  茅台作为酒业的“带头大哥”,这么做,不就是在欺骗我们消费者吗?茅台今年多次涨价的理由都跟一直以来宣称“国酒”有关,从茅台自居“国酒”的户外广告、报刊、杂志、电视台广告上就可以看的出来。

  后来,通过我的调查:另外发现茅台不但借假“国酒”名号,哄抬零售价,还发现市面上的茅台酒大半都是假的。目前,已有律师指出我国酒类市场上出现的假酒泛滥,酒价虚高等现象,与传统营销渠道积弊不无关联。传统的经销商销售模式,会由厂家在各地找一些区域总经销商,每个总经销商下面又有若干小经销商,小经销商下可能还有区域代理,层级有多有少,每级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润都会层层加价,最终到消费者手上的时候产品价格已经远远高于出厂价了。所以,每一级经销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会在利益驱使下发生串货、造假等情况,导致酒类产品价格体系混乱,假货横行。串货行为只能靠厂家加强对经销商体系的管理,但厂家很多时候都要仰仗大的经销商为其销售,如果大的经销商参与了串货行为,厂家往往也难以管理。造假问题由于原因多种多样,厂家基本上是难以杜绝,的办法就是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但经验告诉我们,围堵之法并非治水良策,假货也就只能屡禁不止了。

  临近年关,茅台酒还在一个劲涨涨涨!而不重视自身酒品的质量问题。实在令人气愤不已!近年来,关于茅台假酒的事件可以说是不绝于耳。我用百度搜索“茅台 假酒”关键字,已有相关网页848.000篇篇。京华时报:两家驻京办花66万余元买到777瓶假茅台酒。东方今报:茅台酒涨价拉升造假利润,一个空瓶卖5000元。齐鲁电视台:茅台酒涉嫌虚假宣传,市面上60%茅台是假酒等。我非常担心,茅台这样发展下去,会不会再次重演数年前剧毒敌敌畏茅台流入市场的事件呢?

  所以,我想通过起诉,呼唤更多消费者站出来追问:茅台假酒泛滥,谋财害命,社会影响恶劣。无奈之举还是有何居心?!期待茅台方面尽快回应咱们广大消费者。更期待监管部门引起高度重视茅台酒品的质量问题。不愿看到茅台,作为中国酒业的“带头大哥”走向自毁前程。

  2、茅台借假“国酒”名号炒作  藐视法律  后果很严重

  作为中国酒业的“带头大哥”,设有法务部的茅台集团难道不懂法律吗?茅台酒一直以来未获“国酒”商标的批准。但茅台酒的价格却傍着“国酒”名号高台阶一路走高,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消费者的权益,使得不少碍于面子的消费者出高价,买的只是“国酒”名号。“不少领导就独爱茅台,送礼送茅台也显档次”,茅台就是在利用消费者的虚荣心理,凭借铺天盖地的虚假广告效应,“剥削”消费者权益。

  我在杭州各大烟酒市场了解到,同样是一瓶500毫升53度的五粮液,售价就比茅台低出近一半。从老酒行了解到,2000年左右,一瓶普通(飞天)茅台的售价仅为300多元,而近年来,茅台零售价犹如坐上云霄飞车,持续飙升不下,如今已经突破千元大关。“我们不否认茅台的高品质,但是价格猛涨真的正常吗”?!

  我决定起诉茅台,不是为了赔钱,目的是让茅台守法经营,不要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挑战道德底线,真不希望看到现在的茅台负责人成为下一个乔洪!真不愿意看到茅台乱戴“国酒帽”,被人戴上“腐败帽”,被称“国酒茅台,滋养腐败。”再说了,政府是没法给商业公司担保的,用公权力为企业行为做担保,有失社会公平,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所以,我起诉茅台可谓用心良苦,是想让茅台做一个合格的行业“带头大哥”,希望“茅台大哥”成为一个自觉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把消费者当成“亲密爱人”。 相敬如宾,企业赢、消费者更要赢,而不是企业赢得开开心心,消费者输得生气沮丧。

  前车之鉴,已有三鹿、蒙牛、腾讯360等恶性事件,为了自身企业的市场份额,为了制造自身企业的销售额大厦,而做出唯利是图的举动,最终将被消费者抛弃,等到消费者想抛弃你的那一刻,再高再大的销售额大厦都会在那一刻倒塌。茅台千万要记住,你今天取得的一切,都是消费者的力捧。

  茅台利用假“国酒”名号忽悠消费者多喝高度白酒喝出健康来,难惯之前有企业家王国春炮轰茅台能养肝护肝。还有消费者指出茅台治疗糖尿病的功效,很不道德。

  茅台公司三次申请“国酒茅台”注册商标,三次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早已经是无效商标,可茅台一直广而告之“国酒茅台”的拉虎皮宣传,欺骗广大消费者,以53度的“飞天茅台”为例,从2000年左右的300多元一瓶,现在已经涨到了999元一瓶,有些地方还涨到了1100元、1200元一瓶。怎么涨的这么离谱啊!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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