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和审查全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全市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和执法检查工作; 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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