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制订各项卫生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计划;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参与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对卫生机构贯彻实施医院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实行监督。贯彻国家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定社区健康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实施传染病防治、食品、职业、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放射、学校卫生及消毒等健康相关产品的执法监督,受理行政复议。研究制定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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