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日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委[2000]279号)和《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日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日发[2001]8号),设置日照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是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拟定我市卫生工作政策、规定、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城卫生规划的拟定与实施,管理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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