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章。制定本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负责本市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环境保护任期目标,并对各镇和有关行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和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即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发放排污许可证,组织、检查、指导本市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自然环境工作。管理环境监测工作和本市环境监测网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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