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要Hold住!
摘要:提醒广大消费者主动掌握防范消费陷阱的技巧,理性消费,欢度春节。
春节临近,市场进入消费高峰期,打折、返券、抽奖、赠品等形形色色的促销优惠层出不穷。在商家促销让利活动的诱惑下,消费者容易忽视商品质量、合同、安全和售后服务等消费细节,陷进消费圈套。对此,深、惠、莞三市消委会日前联合发布2012年期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主动掌握防范消费陷阱的技巧,理性消费,欢度春节。
网上购物:送货可能不及时
每逢节假日,网上购物就异常火爆,经常导致快递物流“大塞车”。据三市消委会介绍,节日期间网上购物常会出现不及时发货、货不对板、快递延误、货件毁损等消费纠纷。
三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大多是异地交易,而且采用电子支付,消费维权难度大,在网上购物时要选择规模较大的、诚信度高的、口碑好的购物网站。
其次,网购时不要随意点击网上论坛、网帖的购物链接,避免误入黑客网站,被盗取个人信息。应该选择有第三方监控的付款方式,千万不要把款项直接汇入对方的私人账户。如果是先验货再付款签字的网购项目,消费者必须在快递员面前当场确认货物的完整度、数量和质量之后,再付款、签字收货。有问题的,可当场拒收。
消委会还提醒消费者,春节临近,不少快递公司人员已陆续放假,不及时发货时有发生,消费者应有心理准备。
年夜饭消费:防“打折猫腻”
团圆年夜饭,是中国欢聚的特色,但年夜饭消费也有风险。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如果是给付订金预订年夜饭的,要选择信誉良好的酒楼,避免不良酒楼卷款走人。同时要了解特殊收费项目,如消费、开瓶费等。
据消委会透露,往年有的酒楼宣传菜肴打折,但结账时真正能打折的部分却很少,消费者要特别提防这种“打折猫腻”。
此外,大家要注意保留年夜饭预订协议、单据、等证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据此投诉。
旅游消费:小心“购物团”
春节长假,长线游、家庭游成了大热门,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提醒消费者说:“一般而言,服务价格与质量是成正比的,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建议遵循‘一分钱、一分货’的规则,低价的代价往往是‘购物团’。”
为防范旅游消费风险,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选择知名品牌、有实力的旅行社,避免误入“野鸡”旅行社,导致被“卖猪仔”。同时,要善用合同保障旅游权益,在《旅游合同》明确约定好是否拼团、出门时间、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游览的景点、食宿的标准、安排、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
百货促销:限制条件很多
百货促销,是春节前消费的“重头戏”。然而商家打出的促销广告,往往把优惠、降价的“甜头”放到,却隐藏了很多限制性条件。深莞惠三市消委会据以往几年节后消费投诉分析,为消费者春节消费支了五招:
一是搞清楚限制条件。二要多看、多问,货比三家。三是赠品和商家重要承诺要写进单据,赠品要注明品种和型号,承诺要表述清楚。第四,消费埋单时注意核对小票。要仔细核对商品与小票上的品名、数量、价格等是否一致。此外,一旦发现商品或服务有问题,要当场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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