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将披“黄金甲”

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在立法上明确了食品安全的3个责任体系:地方政府必须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消费者可要求假1赔10”等条款成为该法的新亮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该法的出发点,该法将为人民生活中的食品安全筑一道更坚固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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