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阿刚驾驶货车在广州京珠高速花都段遭遇车祸,处理现场的交通拯救队向其发出了总额6万元的天价报单。交通拯救队队长接受采访时证实收费6万,并称物价局规定的太低(2月22日《南方日报》)。
阿刚实在是不幸,劫后重生再遇一劫。但他并不是唯一一个,天价救援在各地高速公路上都曾经上演。基于高速公路封闭的特定空间,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特点,让某些部门将道路施救当成谋取暴利的工具,随意搜刮车主的荷包。目前,我国大部分地方都实施救援市场化,但既是"市场"就应该接受物价工商等部门的严格监督,而"救援"二字就即便是放到了市场当中,它还是叫"救援",不是伤口上撒盐、更不该是趁火打劫。任由马路成财路,施救还需买命钱?(责编:梁丽敏)